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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抄抄
“姚抄抄”相关评论:
更应反思“姚抄抄”生存的土壤 、
作者:欧木华
近日,一名高二女生多篇文章多处抄袭名作名篇并四处投稿被揭露,此事引起广泛讨论。该女生大段抄袭白先勇的《阿凤》、玛格丽特·杜拉斯的《断水人》及许多未正式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,不惜改动原作人物性别。(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4版)
又一个抄袭者落马了,客观而言,这事不算新闻,特别是少年作家抄袭,更容易引来众人的同情,而最为荒诞的是,抄袭者往往不仅人气不减,反而“愈堕落愈美丽”。前者有郭敬明的抄袭案,郭虽然愿意赔偿,但却拒绝道歉,他的“粉丝”反倒喊出“彪悍的人生不需要道歉”。甚至于在抄袭风波之后,郭敬明还进入了中国作协。
对于“姚抄抄”,谴责是必要的,一定程度上的封杀也是必要的,原谅她也当然可以,但“姚抄抄”起码要诚恳地道歉吧。另外,我们更要反思的是,一些出版商特别是那些炒作“少年作家”、“才女作家”等名头的机构,是否也该承担相应的责任?
这些人或者机构的浮躁,不仅体现在用各种文学之外的因素来吸引读者的眼球,更体现在态度的浮躁上,正如某些网友指出的,编辑连白先勇、杜拉斯的作品都没看过,又能如何把关?虽然编辑不可能看完所有的作品,但编辑自身的能力必须要有一定的高度,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应该有基本的了解吧?而目前一些机构只热衷于商业策划,而不热衷于文学素养的提高,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抄袭者的行为容易得逞。
而更为关键的,文学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可以在家面对电脑,流水线生产的快餐行业,快餐化要求和写作者的“欲望”达成了“互动”,这样的浮躁制度不改变,卷进利益漩涡的,“姚抄抄”之后,必定还有“张抄抄”、“李抄抄”。而这,恐怕也是造就出“姚抄抄”的生存土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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