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用来爱,一天用来被爱
陈蔚文
多年前,或许是十八九岁,读到屠格涅夫的《春潮》:
……萨宁和杰玛并肩而行……说实话,他脸色煞白,而她脸色潮红,他俩都好像迷迷糊糊地往前走着。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骤然改变了,要重新安排了。他们俩都没能清醒过来,只觉得他们被一阵旋风给卷走了……恋爱,这是一场革命!单调成规的生活方式被摧毁破坏,青春站在街垒上,它那辉煌的旗帜高高飘扬——不论面前等待它的是什么——死亡或是新的生活——它向一切都致以热烈的敬意!
事隔十年,读到这段话的感动还是一样。
向一切致以热烈的敬意,无论死亡还是新生,无论优渥还是贫贱。因为爱,世上一切值得被感恩,被宽宥。像走在泥泞乏味的路上,突然领受到灿烂神谕,所有一切突然变得意味深长。世界,其实还是那个一秒钟前的世界,但又倏忽不同,爱情用它修长手指为世界施了魔法。
爱,在瞬间让人觉得激荡——有次坐大巴去外地,窗口,忽然就觉得,爱是多么好的一件事!我不知道是什么使我忽然产生了这种感觉,是窗外掠过的青色麦田、平缓河流,还是三两飞过的鸟群?跳进眼睛的景状全是纯粹的,饱满的,它们坦露在大地上,把自己赤诚地全部打开,没有一丝犹豫与保留。就像爱,不管不顾飞跑的爱!
那一瞬,一种美好鼓舞了我对另种美好的冲动.阳光下的风景和爱,它们是永不会被磨灭的事物。
甘 愿
过马路,男人抱着孩子走在前头,正教孩子说话。老大不小的男人边等红绿灯边说,宝哎,看,那是什么?灯—灯,车—车……,他尾音拖得老长,那种早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稚气令人忍俊不禁地想发笑——他背影分明是粗壮的,硬头发支棱着,如坏脾气的山猫。
及至与他并排,原是街角快餐店老板,平日做生意极麻利,极精明的一男人,喝斥起伙计眼珠子如鱼状鼓出,同隔壁馆子店吵起架来磨拳撸袖能作吃人状。
此刻,他粗糙的脸上满溢温情,他一点没觉得自己这样说话有多可笑,只一脸专注地为怀中孩子扯平衣服,用揉皱的纸巾揩试孩子被口水濡湿的下巴,指大街给他望:那是什么?车—车,灯—灯,花—花……,怀里孩子不到一岁,但他分明是急于要把全世界介绍指认给他的样子。
绿灯亮,他走过去了。人海中的一个父亲,怀抱的孩子使他清水洗尘,有种动人光辉。
再泼悍的女人也会有一腔子柔情给爱的男人,再蛮匪的男人也会有天真给孩子——人世间的世故与算计,甚至粗戾凶狠,遇到打心眼里的爱,不知怎么,就一点点全消融了,像冰琪淋在阳光下,融得甘心情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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